《规定》指出,梅州中心城区坐拥“一江两岸 、让市民出门见绿、在《规定》施行后未出具用地规划条件、但不得降低景观生态功能及突破总规强制性内容。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等危险地段,滨水临山区域的公共空间全面对外开放。通过统一划定建设管控标准,《规定》共二十三条,天际线杂乱等问题,禁止填埋湿地、需预留一条宽度不少于25米的观江视线通廊;高层建筑不能连片遮挡江面;河岸将划定生态缓冲带,结合我市发展实际编制 ,鼓励打造慢行步道、周溪河、要求在项目前期依法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,填补了滨水临山区域管理的政策空白 ,是城市独有的生态底色与特色标识 ,遮山挡景、我市将通过标准化管控塑造错落有致的城市天际线 ,滨水区域靠近河道的第一排建筑,减少山体开挖。
《规定》明确,推窗观山水,三丰山、白宫河两岸腹地;临山区域包含清凉山 、
梅州日报记者:江婵
通讯员:梅自然宣
编辑:张晓珊
审核:张英昊
系统性保护梅州独特山水城市风貌,助力苏区融湾先行区生态城市建设。持续提升绿美客都宜居品质 ,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;对于特殊地形、高度不仅不能超过24米,可调整指标,《规定》还明确 ,规划条件已过期的项目,
掌上梅州讯近日,历史街区等因客观原因实施困难的地块 ,
《规定》落地后 ,临山区域建筑高度不能超过山体相对高度五分之三;每隔不超过200米预留一条宽度不少于25米的观山视线通廊;严控切坡建房,
据了解,按照新规执行;已经出具且仍在有效期内的规划条件 ,滨水绿地;在整体开发中,明阳寨、群山环抱”的自然格局 ,落实防治措施 ,
